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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考之书法学专业介绍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09-13 17:46:26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相关文件规定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7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22]97号)规定,为加强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学专业统考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质量,我省普通高校书法学专业统考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原则组织实施。报考省内外学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学专业统考。


招生学校

2023年省内外招生学校(专业)及其代号、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等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2023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报名资格

2024年高考报名按2023年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审核办理。若教育部2024年度正式文件下发后对备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要求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通知。

报名须知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文化考试报名

报考普通高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专业准考证三个阶段。

(1)考生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ceea.cn),在规定日期内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未缴费的报考无效。

(3)考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规定日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为保护本人的切身利益,考生须妥善保管好各阶段报名的登录密码,不得转交他人代报名、代填志愿。

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科目与分值

(1)科目:
①楷书碑帖临写;
②求书碑帖临写;
③书法创作。

(2)分值:楷书碑帖临写、隶书碑帖临写、书法创作三个科目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各科成绩及专业总分均保留2位小数。

专业考试地点

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

地址:成都市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尚美楼。具体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天16:00至17:00前往考试地点熟悉考场及应急疏散通道。


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方式为毛笔书写。

(2)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点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在距考试结束前 30分钟,考生方可开始交卷离场。

(3)毛笔、黑色墨汁、砚台、笔架、镇纸由考生自备并携带入场,毡毯由考点统一准备。严禁带纸张、书刊、字典、字帖及电子设备(含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物品。每个考试科目考点提供考生每人草稿纸一张。楷书碑写、隶书碑帖临写试卷纸为四尺斗方生宣,书法创作试卷纸为四尺条幅生宣。在贴有条形码标签的正面竖式书写考试内容。允许考生在作答前折叠试卷,但严禁在试卷上画格子。其他事项见考点“考生须知”。

(4)考试将全程录像,对于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以及各种违规行为的考生,考务办公室将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当次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对实施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严重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报请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停考处罚。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行为,考务办公室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通知专业成绩和专业成绩复核

(一)通知专业成绩

考生在规定时间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考生申请成绩复核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申请复核的考生一律于规定时间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办理成绩复核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成绩复核结果由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书法学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


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书法学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本类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类专业校考资格线,其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参加省外学校单独组织书法学专业考试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书法学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 [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院控(专业)除外]。

在我省专科层次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不得使用校考成绩投档录取。

省内学校和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学校的书法学专业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与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总分排序投档。在我省本科层次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因培养需要可提出高于省控线的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等要求作为投档条件。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查阅学校《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对专业成绩总分、文化成绩总分、单科成绩、身体条件、性别、文理科类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误填、错填而被学校退档,其后果自负。


参考事项

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书法学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师范大学。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编:610066

电话:(028)84768899、84767065

注:本简介未尽事宜,按我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相关文件执行。